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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机关干部的闲聊。
一个文质彬彬的人身上总捌着一把卡簧刀,要是加班晚了回家,至少手里还着用报纸裹着另一把刀。报纸裹着的刀是在办公室削水果、或是裁纸用的。身上的刀不见露过。他说是习惯。他的习惯还有办事说话不伤人、不得罪人,生活俭点、不露白、不显摆、不充阔佬。这样少惹人眼球。
他说与罪犯,假设与罪犯遭遇了,有三个动作:
一是下班尽量早回家,少应酬。外出时尽量结伴同行,不单独走夜道,少去或不去娱乐场所、复杂地带,绕道或远离案件或罪犯逗留的场地,罪犯没有写在脸上。这属超前动作,主观避免遭遇。
二是虚张声势、呼叫群众和警察解救。如果遭遇劫匪了,通过呼叫震慑犯罪,罪犯怕警察,让警察解决掉。这属遭遇中,有机会情况下。
三是对要致命的罪犯主动出击。判定是劫财又要灭口(劫命)的罪犯就得主动出击了,先下手为强,就是防卫过当,还有活着的机会、说清楚的机会。放弃抗争就助长了罪犯勇气,罪犯下一个盯上的可能就是你了。
他这么一说,吓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