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胖变瘦要罚款”是哪门子规定-单位,规定

点击:0 添加时间:12-02-04
过年期间体重超标回来要罚款,员工想领单位发的红包必须要父母写收条,新一年的年假必须连着过年一起休掉……这种种雷人的规定你听过吗?春节期间,一些上班族遭遇了所在公司制定的奇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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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期间体重超标回来要罚款,员工想领单位发的红包必须要父母写收条,新一年的年假必须连着过年一起休掉……这种种雷人的规定你听过吗?春节期间,一些上班族遭遇所在公司制定的奇怪规定(1月29日《扬子晚报》)

国有国法,厂有厂规如果说法律、制度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那么这些千奇百怪而又很“个性”的单位规定显然多些另类的味道。

无论是控制体重,还是向父母表达孝心,说到底都个人私事,单位有什么权力作出强制要求呢?也许我很想减肥,但一不小心体重又增了,凭什么就得被罚款?也许我很孝敬父母,会向父母孝敬红包,但凭什么要求父母必须写下收条并在单位公开?而强制年假必须随着过年休掉,则显然是单位看准了这个业务上的淡季而耍出的小手段……一言以蔽之,另类的“奇怪规定”其实是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千万别以为出台“奇怪规定”的单位都是法盲,不懂得维护员工的权利。事实上,这些千奇百怪的“另类规定”的出台,体现的正是一些单位的习惯性傲慢。与之对应,则是员工权利的习惯性缺失。正是因为在职场中,在员工与单位的利益博弈中,缺乏有效保障员工权利的机制和手段,单位才敢于时不时抛出这些另类规定,以维护单位的利益和权威。而员工也只能在故作轻松的谈笑中,集体无意识地回避这些规定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很显然,“奇怪规定”只是表象,当员工权利缺失成为习惯,其受损的权益其实也就很难止于“奇怪规定”本身和表面了。一旦员工的“弱势心态”根深蒂固,即便是刚性的法律法规,也可能在执行中大打折扣。这才是真正值得重视和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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