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专业干这行的,见的人多了。谁有没有嫌疑,其实一眼就能瞅个大概了,不过需要的就是证据。
并且类似的案件也是相对有规律的,一般夫妻有一方遇害了,往往都是另一方干的,这种概率已经超过50%了。
完美犯罪是不存在的,只要做了肯定就会有蛛丝马迹遗留下来,按照现在的科技,破获案件是早晚的。
特别是最近两年新发生的命案,几乎破案率在99%以上,最难破获的是那种随机大街上犯案的,罪犯和受害人不认识的,那种案件比较难侦破,像这种有预谋的几乎是必破的。
他为什么要跑啊,如果跑了那么他杀人还有什么意义?
他杀人并不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忍无可忍杀人。而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
首先我们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其实他们夫妻之间并没有感情上面的问题。妻子来某某和别人聊天时说对丈夫许某很崇拜,也就是说妻子很爱丈夫。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妻子来某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们之间唯一的矛盾就是那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的新房子。
许某希望那套房子给他带来的儿子,可是来某不同意,为这事他们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我想这套房子才是许某真正杀人的原因。一旦来某去世,那么作为最大受益人的许某将有独立财产分配权,那么他将房子给他的儿子将是顺理成章。
回到你提的问题,他作案后为什么不逃跑。他为什么要逃跑呢?一旦逃跑,那么他杀人将毫无意义。这也说明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只要没有找到尸体,死无对证。可惜他低估了人民警察的破案能力,也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愚蠢贪婪而又凶残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认为许某某是贪欲作祟,他在做这件事之前,已经进行了多日的筹备工作。杀害妻子→毁尸灭迹→掩盖事实→接收财产,这四个步骤都是事先预设好的。
其最终目的是继承来女士的遗产,至始至终都没想过要跑。
跑了,就等于说承认自己杀人,那他杀人还有什么意义呢?再者说了,如今是科技腾飞的时代,满大街都是监控摄像头,干什么都讲究实名制认证,仓促之间许某某能跑到哪里去呢?在逃跑的情况下,不出两天这件案情就会圆满告破。
许某某与来女士年轻时候是恋人,原本就打算组成家庭,但是来女士的家里面不同意这门婚事。后来来女士就嫁给了第一任丈夫并生下了大女儿,许某某也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人后来又凑到了一起。
因为此事,许某某的前妻还跟来女士起过争执。此后,来女士威胁前任丈夫离婚,许某某也与前妻离了婚,昔日的这对恋人终于组成了家庭。不过对于这样的重组家庭,矛盾往往很多,最敏感的就是孩子问题。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是,因为大部分的重组家庭都有这样的情况,过不好大不了离婚。
只是这来女士太有钱了,最近得了一套回迁房,价值好几百万。这属于来女士的个人财产,如果许某某选择离婚,那么房子他可能一毛钱都得不到。
当他建议把房子给儿子当新房遭到来女士拒绝后,便萌生了杀念。
为了把杀妻罪行掩盖住,许某某杀人之前做了精密的布局,制造了来女士故意玩失踪的假象。
至事发第18天,警方还未取得案情进展,许某某就更加自信自己的手段不会被警方侦破。因此,直到来女士的尸块在化粪池中被找到,许某某都没想过要逃。
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心存侥幸是肯定的,他觉得自己的谋划是天衣无缝。所以才会用极其残忍地手法将枕边人毁灭于人世,仍然能够泰然自若的留在家中,心理素质也是异乎常人的强大。
听老一辈人讲,几十年前我们的村里就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类似许某的杀妻案。
当年,村里有位年轻有为的男青年,婚内出轨。因为怕离婚影响自己的前程,而伙同情妇趁深夜妻子熟睡之际,用绳子将其勒至窒息。
然后,两人趁夜黑风高之时,将逝者丢进水井里。并在井边放着扁担和水桶,伪造了失足落井的现场。但是,一只遗失在半路上的鞋子,和被害人颈上的勒伤,很快被警方排除自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