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善春堂诊所
因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迁安善春堂诊所限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诊所: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06
迁安市迁安镇小晨诊所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并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该诊所: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的行政处罚。
07
迁安市医颜医疗美容诊所
使用蓝色塑料桶盛放感染性废物,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决定予以该诊所: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08
迁安市众爱健诊所
因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予以该诊所: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
诊所是城市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守在治、 防范疾病的最前沿。诊所是否诚信规范经营直接影响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对诊所进行严格管控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诊所规范管理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所有诊所经营者不忘初心,以守护市民健康安全为己任,合法诚信经营。
小编提醒请广大市民就医时一定要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注意查看机构场所内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公开执业人员的照片、《医师资格证书》和工作岗位。如发现相关机构及人员未取得许可、资格证书而开展行医诊疗活动,或假借“专家义诊”、“祖传秘方”等名义推销保健品和药品的,请向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迁安市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