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李女士是一家超市的营业员,2019年10月份,因为胃疼,胃胀,医生建议做了胃镜检查,报告为:胃体溃疡。
又查了幽门螺杆菌,也是阳性,于是医生给她开了2周的抗幽门螺杆菌的四联药物,并叮嘱她2周的药吃完,还要继续换药吃,并要在治疗结束后再次复查胃镜。
李女士服完14天的药之后,病情大大缓解,心想自己以后吃饭注意一点就行了,也就没再继续治疗和复查。
后来又断断续续地出现腹胀、隐痛、消化不良,李女士也没放在心上,加上疫情影响,看病也不方便,就自己随便拿点药对付。
到了2020年4月份,病情似乎有些加重,疼痛有些剧烈,也没有规律,说痛就痛。心想,这肯定是胃溃疡又犯了。自行买药吃,一点效果也没有,不得已,再去医院。
医生建议胃镜检查,并要取活检,做一个病理分析。
据李女士说,一个普通胃镜大约是200元,一根一次性活检钳收费80元,做一次病理还要160元,因为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就拒绝了取活检,只做了一个普通胃镜。
结果报告为:胃体2*3cm溃疡性病变(性质待定)。
接诊医生也只能按照胃溃疡来治疗了半个多月,疗效不佳。就强烈要求她:必须做一次活检以确定性质。
于是在2020年6月重新做了胃镜,并取了活检。病理报告为:低分化印戒细胞癌。
这是一种非常凶险的胃癌类型,但在较早期手术治疗效果会优于其他胃癌,好在李女士发现的还算及时,避免了悲剧发生。
为什么做了三次胃镜才被发现?
胃镜虽然是发现早期胃癌的金标准,也并非100%不会漏诊,为了防止漏诊、误诊,一般都会建议,对于可疑病灶,要取活检做病理分析。
就是做胃镜的时候,在病灶上咬下一小块肉,送到病理医生那里,进行切片、染色,在高倍电镜下观察,对病灶的性质判定会非常准确,所以我们常说“病理医生是医生的医生”。
大约2%的胃溃疡可能发生癌变,在癌变早期尚未形成明显肿块等典型特征时,往往仅有溃疡边缘黏膜颜色的轻微改变,如果此时对溃疡周围的胃黏膜做病理检查,就能及早发现肉眼无法确定的早期胃癌。
李女士第一次胃镜的溃疡,就是癌灶,因为溃疡型胃癌与良性溃疡,在普通白光胃镜下难以区别。
第二次,是因为经济原因放弃了取活检,尽管医生已经怀疑恶性溃疡。
若不是第三次胃镜+活检,李女士的“胃溃疡”势必耽误成晚期,这个癌晚期的话,如果丧失了手术机会,化疗还不敏感,生存率往往只有几个月。
医生建议取活检的时候,不要拒绝
如果胃内黏膜光滑,黏膜皱襞正常,胃壁颜色正常,无充血、无糜烂及溃疡,那么就不需要取活检进行病理检查。
但如果胃壁黏膜异常,胃壁黏膜糜烂溃疡严重,需要明确性质,是一般炎症还是癌性溃疡。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癌变和溃疡同时存在,即使做了活检,病理结果只是报出了炎症,如果内镜医生认为溃疡的表现不好,最好在口服治疗溃疡药物后,再次复查胃镜,以免漏掉胃癌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