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日有一则新闻:一月入一万的郑州市民声称,自己每月除去生活花销以后所剩无几。在郑州,月入一万早已经算中上层次了,如此还能“所剩无几”,除去养老还育儿成本过大以外,很可能是买了月供几乎超出自己能力之外的房子,或购买了奢侈品。
出于虚荣心购买超出自己经济能力范围之外的奢侈品,这本身就是“他人即地狱”这一哲学观的体现——“他人即地狱”是萨特在著作《禁闭》中所说的一句话,其中蕴含的道理是:如果自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从而轻易受他人影响、如果没有权衡好他人与自我的关系、如果过度在意他人目光从而致使自己走向正向人生的反面……那么,他人就是自己的地狱,自己也成了自己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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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意义上看,奢侈品实质是一种高档消费行为,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从社会意义上看,购买奢侈品是一种个人品位和生活品质的提升。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说,购买奢侈品都无可非议,只要量力而行。但是如果过度地为了炫耀、充面子,把“没有他人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活”奉为人生信条,继而省吃俭用购买自己能力范围外的奢侈品,那么这就是生活悲剧了,这样他人就是你的地狱,你也是自己的地狱。
购买奢侈品,需要回归理性。
总之,奢侈品能够“锦上添花”,但是不能“雪中送炭”。小买怡情,大买伤身。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已经不再需要通过奢侈品来彰显自己的身份,我们要活在自己的理想中,而不是别人口中和眼中,努力提升自己才是重中之重。奢侈品可以量力购买,量力才是前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