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社交电商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在微信上形成的,其他平台或模仿微商或只起到交叉引流的作用,因此这里的模式探讨以微信电商为主。
C2C模式
C2C模式主要包括个人微商和自媒体微商。个人微商也就是朋友圈微商,通过在朋友圈刷屏的方式做分销,目前这种模式由于类传销的性质和偏离产品本身而广受诟病;自媒体微商以公众号或服务号为引流入口,通过后台微信群或者微信社区的社群式管理和维护来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比如罗辑思维、鬼脚七、吴晓波频道等。罗辑思维在2014年通过微信平台搞了一次图书预售活动,5个小时内8000套图书全部售罄。除了产品交易,还有服务交易,比如罗辑思维的会员费、吴晓波频道的课程费等。虽然这几个大号发展都不错,但这种模式不具备可复制性,只有明星、意见领袖或某方面的达人才具备这种号召力,而目前成功的这些自媒体大多在微博时代就已经打下了基础,很大一部分粉丝是从微博上迁徙而来的。
B2C模式
B2C模式以品牌微商为主,如韩束、韩后、珀莱雅、海尔、良品铺子等。2015年是品牌微商发展元年,越来越多的传统品牌开始进军微商渠道。区别于朋友圈微商的层级式分销模式,品牌微商缩短了代理环节,主要采取“企业微商城+粉丝微店+员工微店”的三级微营销模式,利用员工、代理商来分销,提升品牌知名度,使产品快速到达消费终端。优点是通过系统的管理和培训,杜绝了朋友圈微商的假冒伪劣现象,但企业员工数量毕竟有限,很容易面临引流瓶颈,再者,如何防范代理商发展下线也是一大问题。
平台微商
平台微商主要是以微信为载体的第三方服务或销售平台,如有赞、微盟、微店、京东购物等。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平台微商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京东购物、微盟、口袋通、有赞等为代表的B2C模式,另一种是以微店为代表的C2C模式。这类平台主要通过为企业用户或者个人卖家提供开发、运营、培训、推广等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来获取服务收益。
第三方平台可以为商家提供完善的交易闭环,微商们可在后台管理里实现商品添加、商品管理、订单管理、货架管理等一系列操作,较朋友圈微商来说,其优势主要体现在系统性和规范性上,但劣势也很明显。
第一,缺入口和场景购物的流量导入。我们可能十分钟就会翻一下朋友圈,但是不可能十分钟就看一次订阅号和服务号。而对于一些缺入口和场景的第三方平台来讲,没有用户流量就意味着失去一切。
第二,无信用体系保障。作为只是提供购物平台的第三方,很难保证商家个人的信用体系,缺乏高效有用的维权渠道。
第三,对商家的监管考核难度大。第三方平台无法做到对微商的资质、规模、产品质量等进行严密考核,无法确保消费者的终极利益。
020模式
O20模式主要是基于微信的垂直服务平台,如滴滴打车、快的打车、饿了么、58到家、叫个鸭子、河狸家、e袋洗、e代驾、阿姨帮、功夫熊等。这类微商本身有自己的APP,在引流入口上多是两栖或者多栖,在QQ、微博、微信、易信、陌陌以及PC端都有端口。
移动社交电商是基于关系的商业模式,因此越是与人的关系密切的产品越容易成功,服务性产品就属于这一类。从社群的角度来讲,以软性产品(服务、文化、创意)为基础的社群凝聚力较强,反之,以实物产品为基础的社群则几乎没有什么凝聚力。有人可能举小米的例子,但笔者认为小米社群的主要凝聚力并非来自产品本身,而是产品所代表的互联网思维和发烧友文化。不足之处:因为要涉及线下的服务,因此不好监管,尤其是线下的合作商家对互联网的理解不同,素质也参差不齐,这加大了管理的难度,需要付出较高的培训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