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酢的“诗”论,贡献亦很显著。学诗,强调“正其心”“无邪思”。他对《诗》能够扬其所长,抑其所短,披沙拣谷,取精用宏。他继承先儒学说,在评诗中强调“修身正家”,并把它看作是治国平天下所必须仰赖的修养根基,他在评述《二南》诗时,就强调了“求诸已,而后求诸人”、“治其内,而后治其外。”这种处世经邦的原则,很得儒学精髓。总之,游酢的“诗”论,是我国古代儒学家、理学家的文学观的一个缩影。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通过对游酢“诗”论的述评从中提取可资鉴之处,这对诗评诗论的发展,当是不无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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