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移民局官网的解释中还有一句,“但是,如果你通过ProvincialNomineeProgram成为永久居民,提名你的省份已经选择你将技能带到他们的省份”。
可以看出这里的表达很委婉,用一个“However”来表达一个转折点,尤其是最后一句“theprovincethatnominateyouhaschosenyoutobringskillstotheirprovince”表达得非常含蓄,没有任何必须或应该等强制性条款,也没有权利或义务等法律条款。因此,可以认为这是移民局对省提名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而不是要求。
从省政府的角度来看,各省设立省提名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新移民落户,为本省做贡献。省提名名额资源有限,省政府当然不想把这些名额浪费在对本省没有好处的申请人身上。
有些朋友可能知道,各省的投资移民主要是存款限制。首先给你身份,然后才允许你来投资,投资后退还押金。但是后来,我渐渐发现,很多人根本就不是来投资做生意的,连存款都不要,直接去外省生活。
正是因为一旦获得了身份,这种行为就很难在法律上加以限制,而且移民局也发现经济限制不管用,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所有的移民局省份如果学好,几乎所有的投资移民都先变成了工签,必须要在省内投资经营一段时间,才能申请移民。
这一招很巧妙。在你成为可以自由行动的PR之前,你总是可以先限制你。如果你不住在这里,省提名是不会给你批的,或者即使省提名批了,只要联邦PR还没有批,省提名是可以随时撤回的。这样一来,你就得在这个省待上三五年。
注意事项!!!
1)PR还没批,正在做省提名项目(不管是省阶段还是联邦阶段),要么在国内等待,要么老老实实留在提名省份。
在你最终拿到移民身份之前,比如你在某个省份做投资移民项目,你已经通过工签落地了这个省份,但是买了生意之后,你并没有在这个省份经营自己所在的省份,但是如果你已经搬到其他省份居住,你的省提名很可能会被拒绝;再比如,你一直在某个省份工作或学习,通过申请获得了该省份的省提名,但是转到联邦阶段的另一个省份,那么你的省提名很可能会被撤销。
这是血的教训。我有一个朋友通过雇主担保获得了萨斯喀彻温省的提名,但是他的孩子一直在安大略省以学生签证学习,他的妻子也以旅游签证在安大略省学习。萨斯喀彻温省移民局查明信息后,撤回了他的省提名,联邦移民申请只能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