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人数限制,对所有进档的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如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冲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2022级普通本科生收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址:www.xcxz.com.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