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陵水进出疫情防控措施
陵水进出疫情防控要求
省外回陵水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经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陵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控措施。
一、对7日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三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附表。
二、各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场所措施,并落实扫地点码、测温及佩戴口罩措施。
三、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陵水人员管理措施。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区域,往返核酸采样点须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近期政策变更频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898-83323213。
其他省外来(返)陵人员
入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健康监测及“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聚餐及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采集核酸样本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结束之后参加陵水县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来源:海南疫情防控(11月18日)
省内回陵水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陵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83323213。如瞒报、迟报、谎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