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邮寄材料:《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背面请写上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按照《专业参考目录》(点击查看)中的名称、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2.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双面打印),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
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考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4.考试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
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经初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笔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白坭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类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相关事宜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白坭版块(点击进入)公布。
(四)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