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次)公告
(三)确定签约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四、有关防疫要求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和设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防疫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各环节通知的相关要求。
(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位置为“工作机构”—“通知公告”—“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北京师范大学设点).xls(点击下载)
附件2: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华东师范大学设点).xls(点击下载)
附件3: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xls(点击下载)
附件4: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陕西师范大学设点).xls(点击下载)
附件5: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招聘教师(第2次)岗位需求表(东北师范大学设点).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