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罗田疫情消息汇总
新增情况
罗田县关于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11月11日19时,罗田县疾控中心在县人民广场核酸样本中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杨某某,女,63岁;阳性感染者2:金某某,男,63岁,二人系夫妻关系)。现将两人在罗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1月9日杨某某、金某某行程轨迹:在武汉站乘坐罗田顺风车抵达罗田。16:00三人在武英高速罗田大别山出口下高速。16:30到凤山镇土门坳村四组熊家湾家中。18:30步行到杨某妹妹家中(广源商城对面人行住宿楼)吃晚饭。20:00步行回到家中,再无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1月10日杨某某行程轨迹:上午10:00从家中出门到王某植物养发馆染发(中国银行对面二楼)。12:02离开回到家中再无外出。下午14:00乘坐出租车到桥南新黄商超市(监控显示14:08分进入黄商超市)。16:00购物完后又乘出租车返回家中。
11月10日金某某行程轨迹:上午10:00出门到西门今天超市买菜。10:36后离开并回到家中。11:30步行到老水工队仙桃标准件五金店购物,返回途中到西门超市小店买面条,后回到家中。下午约14:00到老蚕种场巷路口某个体维修店请求上门维修电器,其后居家再无外出。
11月11日杨某某、金某某行程轨迹:上午9:00自驾到县人民广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全程佩戴口罩。采完核酸随即驾车于10:30分到匡河镇绵羊畈村八组亲戚家吃午饭。下午15:00返回凤山城区家中。
经研判,11月10日下午——11月11日全天,桥南新黄商超市属重要时间、重要节点。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重合,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第一时间就近核酸检测。在风险没有排除前,自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713-5065041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罗田县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15日——16日,罗田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阳性感染者7,叶某某,女,50岁,家住凤山镇县供销社车队住宿楼3栋3单元。
经与此前已通报的阳性感染者活动点位比对、去重后,新增以下点位:
11月11日:凤山医院旁边菜摊、供销社车队住宿楼。
11月12日:凤山医院旁边菜摊、供销社车队住宿楼。
11月14日:凤山镇瓦窑岭村部。
11月16日:金马社区白医生诊所隔壁临时采样点、供销社车队住宿楼。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重合,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第一时间就近核酸检测。在风险没有解除前,自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713-5065041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罗田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涉及风险点位的通报
2022年11月13日,罗田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经与此前已通报的阳性感染者活动点位比对、去重后,新增以下风险点位:
11月11日——11月13日:凤山镇欣海华府8栋1单元、县五馆四中心旁文化广场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重合,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第一时间就近核酸检测。在风险没有解除前,自行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713-5065041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