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计划+招聘条件
二、报名条件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报名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报名基本条件,且无任何不得报名情形: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4年11月以前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表;
4.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文职辅警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能够接受24小时轮值、适应夜班工作;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形象良好,身高1.70米以上;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9.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