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人武部招聘何厝民兵哨所哨员2人
(十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点击进入)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武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8269311.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人武部负责解释。
附件:1.《思明区何厝民兵哨所公开招聘报名表》
2.《思明区公开招聘何厝民兵哨所哨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