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科技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
(4)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对应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录取登记表、成绩单或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等均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Y类岗位为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J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X、F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Y类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科研等能力和基本素质。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