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流程(含所需材料)
7.分配公示。申报时间截止后,房源分配情况在“人才烟台”网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在线确认电子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认或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房屋承租权,根据系统比对情况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进行配租。
8.签订合同。达成承租意向的,由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与申请单位、申请人、运营机构签订四方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各区市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原则上应通过烟台市人才安居智慧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发布、统一线上招租,整合资源集中打造具有烟台特色的人才安居品牌。
第十条 申请人才公寓时应上传或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
3.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人所获得荣誉、表彰、奖励、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7.来烟台投资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聘用本区域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市级人才工程或评选项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