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临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进出临沧最新政策
一、重点地区来返临沧
1、有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及有红河州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旅居史的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2、有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二、进临沧规定
1、入境人员
入境人员严格实施第一入境地“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需提前报备,并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对从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临沧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需提前报备,并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4、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5、常态化防控地区防控政策规定
需提前报备,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后可正常通行。
6、其他特殊情况来返临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二)出临沧规定
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您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