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隧道通行规定(时间+规则)
一、武汉长江隧道通行时间:
每日凌晨5时至次日凌晨1时。
二、武汉长江隧道通行规则:
1、长江隧道通行时间内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1)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车辆;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3)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车和轮式、履带式专用机械;
(4)超过长江隧道限载量(即20吨)、限高度(即3.8米)、限宽度(即3米)标准的车辆;
(5)影响长江隧道内通行安全的其他车辆。
2、非通行时间内,除长江隧道运营单位养护维修和保洁车辆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三、车辆通过长江隧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随意变更车道;
2、禁止超车、倒车、掉头、逆行和违法停车;
3、禁止鸣喇叭;
4、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在长江隧道内禁止下列行为:
1、运载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强行冲闯长江隧道;
3、聚众堵塞长江隧道交通;
4、抽烟和使用明火;
5、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或者向车外抛洒物品;
6、其他影响长江隧道安全以及环境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