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滨海湾)公安分局辅警招聘公告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招聘对象进行笔试、体能和心理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心理测评服务平台提供的心理测试标准进行。当日须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确保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开展。(注: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按1:2比例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岗前培训及聘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后组织招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聘用。
本公告其他事项解释权归东莞市公安局虎门(滨海湾)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