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3 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专业课考试安排将在《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3 年高职升本科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中发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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