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摇号?
根据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
符合下列三类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
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
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拓展阅读:资格复核方面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房源数3倍以内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登记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复核;登记购房人数在其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复核确认的登记购房人数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复核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