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1.考生在通过笔试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未申请修改笔试成绩姓名。
2.考生可能在笔试报名注册时误输了姓名的相似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导致笔试科目成绩的姓名是错误的。
以上情况的处理办法请考生查阅附件1的二、常见问题解答(三)姓名变更或有误。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项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
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
2.其他已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
(八)科目选择。
“科目选择”栏显示的科目即为可报考的科目,一次只能选择一门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即可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科目。
(九)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考生应在“面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并完成交费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十一)交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十二)发票申领。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需在当次考试结束1周后的1个月内,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Interview)填写有关信息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