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工程学院招聘16人公告(其他专技岗、实验岗)
4、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校聘(人事代理)管理。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5、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特殊情况,将以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延长。
六、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25-86118844
招聘监督电话:025-86118333
人事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