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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公租房租赁管理办法

常驻编辑 百科知识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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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第六章 附则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eR9拜客生活常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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