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园岭街道办事处公开选用专职工会工作者3名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岗位、人员岗位调剂等原因之一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入职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入职)。
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人员管理
(一)选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职。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岗位参照党政辅助岗类确定管理。
十二、其他说明
(一)严格按岗位要求报考。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公告要求相关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日期。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
(四)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五)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选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730580。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2791012。
附件:
1.园岭街道2022年11月公开选用专职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园岭街道办事处2022年11月公开选用专职工会工作者疫情防控须知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园岭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