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21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
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不低于7.5万(含“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参加考试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咨询电话:0579—85534350
咨询时间:9:00至17:00
附件:
1. 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请点击此处查看)
2. 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6)(请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