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起烟台调整市区大型货车通行管理
公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市区大型货车通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区营商环境,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大型货车(不含各类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在每日23时至次日5时可以通行市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部分路段及长隧道除外。
二、本通告所指工程运输车包含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罐式货车以及其他用于运送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废料的各类货车、挂车。
三、本通告所指核心区域部分路段包括滨海东路(至牟平区界)、滨海中路、滨海北路、滨海西路、南大街、大马路、二马路、山海路(塔山隧道南进口以北)、迎祥路、南迎祥路、胜利路(胜利路隧道南进口以北)、通世路、通世南路(凤鸣路以北)、大海阳路(南大街以南)、青年南路(红旗中路以北)、新桥东路、蓁山路、华盛路。长隧道包括凤凰山隧道、平顶山隧道、魁星楼隧道、黄金顶隧道。
四、集、疏港货车及挂车,请通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
五、涉及民生保障及其他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六、本通告自2021年8月24日起施行。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