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视情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政府网、金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根据各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按照各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从业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五)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从业经历和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九)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和金华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一)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71769。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2022年金华市金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2.2022年金华市金东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3.2022年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4.2022年下半年金东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