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河北提取指南
以石家庄为例:
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资料
1、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3)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2、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2)在缴存职工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提供缴存职工户籍地户口本;在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户籍地户口本、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4)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3、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2)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4)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其他要求
1、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购房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提取业务。
2、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无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其配偶不可因购买此套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