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2、首次申领身份证
(1)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需提交相应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签订书面承诺书;
(2)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4)领取证件时,申请人需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查询方式:湖北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交通不便、偏远地区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身份证邮寄业务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址投递。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2、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
3、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