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计分制度
注1:持有由国际认可的著名院校颁授的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申请人,如要获取该额外分数,有关院校须为由Q S、上海交通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发表的四个全球大学排名表之一的前1 0 0所大学/院校,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的全国文科大学排行榜的前3 0所学院。入境事务处亦可能就未有列入上述排名表的特定行业著名院校所颁授的资格,咨询相关专家或专业团体的意见。
注2:如要以拥有不少于两年的国际工作经验获取额外分数,有关国际工作经验须为申请人在原居国家/地区以外取得的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注3:如申请人拟循人才清单的得分范畴获取额外分数,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令香港特区政府信纳其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入境处亦可能就个别申请是否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咨询相关政府机关/专业团体的意见。
有关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包括相关学历/工作经验及成就),请浏览人才清单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