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工程我没有参与,你们亏损关我什么事。可我又没有可靠的证据,这钱究竟找谁要,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清。
我真的像一个傻子,这么相信一个人,落得这么一个下场,钱就像打水漂一样。
这件事前前后后我想明白了。一开始,这个亲戚就做好局留了一手,工程盈利倒好,一旦不盈利,这十万元他也不用还,因为钱压根就没有转给他。
人在做天在看,做人如果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不守,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结束语:
人性是复杂,遇人不淑。你想活的单纯点,但总有人挖空心思在算计你。
这件事的教训真的很惨痛,为了以后少上当受骗,自学了法律,一次性通过法考并取得A证,也算是给自己一个交待。
为了朋友们以后在民间借贷少些纠纷,我整理一下关于借贷注意事项并附上正规借条。
借条没有写出借人姓名
借款人有时在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的名字,出借人也没有在意,等要钱的时候才发现。
这种情况借条是有效的,一般谁持有借条推定谁为出借人
借条上没写利息怎么办?
有时碍于面子,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是没有在借条上写明,谁也不想把自己的钱白借给别人。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款人从借款后支付利息,比如微信转账,表明支付利息。
2分以上的利息是否支持?
2020年8月20日,最高院发布新修订的司法解释,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