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吴治中了解情况后,记者再次去找吴红梅,劝说她看在亲情的份上,再次和父亲沟通和协调下,缓和下关系,原谅父亲的过错,吴红梅态度坚决,说不是她不认父母,是父亲一脚把她踢出去,告到法院,她和父亲的关系缓和不了了。
在记者的多次劝说下,吴红梅最终接受了建议,第二天吴红梅和吴治中一起回父母的租房。
吴红梅一进门就喊了一声“爸爸”,记者看着这情景,以为一家人能好好聊聊,把纠纷解决了,没想到吴齐生顾左右而言他,翻起旧帐,说当年是女儿提出要拆他的房子重建。
吴红梅及时纠正父亲,当年不是她提出拆土房的,要说旧事就如实说,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出来,不能翻版本来说。
吴齐生说是女儿要求翻新房子,吴红梅却说是父亲要求的,父女俩说法不不,又吵起来。
吴齐生执意要女儿给他30万现金,吴红梅气愤得拒绝继续协调,说既然父亲已经把她告上法庭了,那就法庭上说,法庭怎么判就怎么判。
记者劝说能在家里协调解决的,父女俩就不要以原告被告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女儿身上还流着父母的血。
吴齐生固执说,现在是法制国家,懂不懂,不能说上了法庭就是断头台。
刘萍听到记者说女儿身上流着自己的血,从房里冲了出来,指责女儿那天说不是她的女儿,还要做亲子鉴定。
吴红梅说那都是气话,吴齐生接话说气话也不能那样说,那不是人话,是畜S说的话。
吴红梅听到父亲责骂,拿起包站起来就往门外走,不愿意和父母再争辩下去,让这份脆弱的亲情在争吵中越走越远,她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不相信父亲的心不是肉长的,既然父亲已经起诉,就让法律来判断这是非曲直吧。
吴齐生父女俩最后都执意法庭来解决矛盾,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亲情也可能因为钱碎成一地,这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荷香袭人来:在整件事中,很明显吴齐生有私心,偏心大儿子,吴齐生有不错的退休工资,还有房,可以说晚年无忧,但他为了大儿子家,不顾女儿的感受,即便女儿愿意买一套二手房给他,再补偿10万元给他,但他仍不满意,执意要30万,为了30万不惜将女儿告上法庭。
吴齐生想要30万给大儿子家,因为大儿子家困难,他想接济大儿子家,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变相的逼着女儿要钱,就算想接济大儿子家,也应该好好和女儿商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女儿念在亲情上,给大儿子家一定的经济帮助,钱是女儿的,女儿愿意帮助是情分,不愿意帮助是本分,不能因为私心,偏向儿子,不顾女儿的感受。
老宅虽然是吴齐生买,但早在10多年前,他已经将老宅一分为三,分给三个子女,而且三个子女已经协议好,吴红梅出钱,两个儿子转让各自那份产权给吴红梅,三兄妹间已经不存在产权和经济纠纷,谁也不欠谁的,吴红梅没有义务一定帮大哥家,但念在亲情上,自己有能力的,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帮助和理解体谅父亲,因为父亲在分老宅时没有偏心,还分一份给自己。
吴红梅继承了父亲三分之一的房子,但房子建好后,父母也一直在里面生活着,享受着,在另个角度说,也是吴红梅回报父母,房子征收后,吴红梅也愿意给父母买一套二手房和给父母10万元作为补偿,虽然不是特别多,但吴红梅还是念父母之恩的。当然,吴红梅也有错,吵架时,赌气说了些伤父母的话。
吴齐生在大儿子在世时,就偏心大儿子,老两口的钱几乎都投到大儿子身上,征收后,又问女儿要30万,想给大儿子家,让亲情因为钱而破碎,父女俩的身份可能变成原告和被告出现在法庭上,值得吗?
写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