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人便简单地理解为“供给制”人员就一定是离休,“薪津制”人员就一定是退休。这样理解虽然不能算错,但并不完全准确。比如说某个人,他以前在国民党旧政府里工作,但他在解放前就参加了地下党,或者是入了团,或者是参加了党的外围组织,尽管后来属于“薪津制”人员,但仍然是享受离休待遇。如果一个人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在解放区参加的“供给制”工作,则只能享受退休待遇。
所以就有许多地方可能出现先参加工作的是退休,后参加工作的是离休的“倒挂”现象。
有人说什么现在部级以上干部也享受离休待遇,那是对离休政策不懂,而想当然的说法。不要说部级干部,就算是国家领导人,只要是解放后参加工作的,统统都是退休,没有离休一说。所以说,现在享受离休待遇,但仍健在的老同志至少也应该是八十五周岁以上的人了。
当然有人要问,那么现在或将来还会有新的离休人员么?我认为还会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那就得看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了。如果采取的是解放方式,那么,从理论上讲,那些在台的我方人员就完全符合现行的离休政策啦。
当然有呀,我父亲就是抗战离休老干部,一九二八年出生,一九四五年七月参军,四六年入党,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55年授于被中尉军衔,今年94岁,身休还很好,他所在的单位过去有8O多位离休干部,现在再世的还有七位。他是山西省运城市某县离休干部中唯一幸存的抗战老兵。在军队工作31年。于76年转业地方工作。

有,不多了。单位有位女同事,就是个离休干部,待人挺亲切随和,工作之余经常会和我们聊聊天,有次便说起她的离休经历。
她是1949年解放后初中毕业,10月1日建国前参加工作,那年她17岁。入职时政工科干部问她选何种薪酬方式,说有两种选择:一种叫薪金制,就是每月按岗位发现金工资;一种叫供给制,即单位提供食宿、服装等,另外发给少量的现金津贴。她当时只知家里人不是拿工资就是发工资,从没听说过供给制,反正家里也没指望她养家糊口,小女生好奇,也没细问便选择了供给制,心里只想有吃有住有穿,每月还有零用钱,从此不受家里管束,"自由"了。
拨乱反正后,评定离休干部身份,其中就有一条就是解放后到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如果享受供给制的,视为参加革命工作,可享受离休老干部待遇,所以那位女同事便为离休老干部。
不过她补充说,那时年纪轻,不了解情就自作主张,供给制实际上是准军事化管理,相当于现在的预备役,如果战事需要,随时随地会上前线作战,只是后来一直多是和平时期,大家也就淡化了这个概念。她一直说自己糊里糊涂就懵上个离休老干部待遇。
老同事年过90岁了,大家搬家后已经好些年没见,据说她身体还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