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指南
2. 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3. 出境定居的签证或境外定居的文件(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
港澳台或外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原件1份)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
1.《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提取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原件1份)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
1.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
4.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缴存人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一)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二)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联系电话: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五)监督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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