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表演(影视戏剧):
1.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
2.复试:(1)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三、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1.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1)广东省先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校考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
(2)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四、专业介绍
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五、有关说明
(一)“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进入各专业学习(第二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考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四)校考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本科招生”(szubkzs)公布;校考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证不再打印、邮寄。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六)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
邮编:5180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
【附件1:深圳大学-小艺帮4.0用户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深圳大学2022年艺术类校考考试大纲.docx】
【附件3:各省各专业统考子科类要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