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防疫政策最新规定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A级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卡拉OK(KTV)、夜总会、网吧、棋牌室(麻将馆)、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六类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各类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
二、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保留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为市民群众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进一步支持保障正常经贸活动,支持企业举办展会、订货会、供销对接会等活动,对有需要的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核酸检测服务。在发生疫情情况下,按最小单元划定高风险区,支持和保障企业不停工不停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高、低风险区严格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请市民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1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六、没有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各类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按照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社会面管控措施。
七、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群众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第69号、第70号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执行《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