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大芬第一幼儿园招聘保健员1人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报名表及相关附件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幼儿园蔡老师,电话:13714824106(9:00-12:00,14:00-18:00)。
七、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