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南沙区卫健局招聘社康工作人员(第二批)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结合专业)。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期间,15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不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因应聘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备聘用岗位上一级资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如单位上一级有岗位空缺,可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评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拟聘岗位等级暂定为岗位所列专技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两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