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乐从人力资源促进会招聘工作人员(附报名表)
四、录用与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该项目有关条款执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8331216、28332196
联系人:冯小姐、何先生
附件:乐从人力资源促进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