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副总经理1名
拟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岗位薪酬标准而定,预计40-45万/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浮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有关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到中山市参加面试的人员可凭一周内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交通食宿费,报销标准上限为:省外人员1000元/人,省内市外人员300元/人。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集团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放弃聘用资格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4.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集团负责解释。招聘期间如有疑问,请通过邮件方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