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积分有房、积分无房
在本细则中,新生入学当年申请积分入学并达到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香洲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的,视为“积分有房”;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香洲区内仅有部分产权房产或无房产的,视为“积分无房”。
二、关于建筑面积50㎡以下完全产权房产的使用说明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的珠教基〔2013〕33 号文,分以下四类情况:
(一)2013年6月1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完全产权房产,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二)香洲区内仅有一套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三)香洲区内有两套或以上完全产权房产,且均为2013年6月1日后购置,建筑面积均在50㎡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户一致”的完全产权房产。
(四)已有建筑面积为50㎡以上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后购置的建筑面积在50㎡以下的房产。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自2019年起,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3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具体审核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转学插班的非珠户初中学生不享受指标生资格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和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精神,已就读初中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以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香洲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611501(公办学校),2611831(民办学校),投诉电话:2611800。
附件
1.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2.2022年秋季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一览表
3.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类别及证明材料一览表
4.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特殊房产材料一览表
5.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个人荣誉积分加分材料
6.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基本材料清单
7.2022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8.2022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9.2022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入学资格证明材料清单
10.2022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11.2022年秋季香洲区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