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哪些信息需要确认?
一、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条件: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方式(2选1):
1、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2选1):
1、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
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三、赡养老人
扣除标准: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注意: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条件: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四、住房租金
扣除条件: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五、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注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