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进一步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
十、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一、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应急指挥体系要继续保持激活状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培训指导,推动各项优化措施落地见效。要做好政策的平稳有序衔接、医疗资源的准备和储备等工作,把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有温度。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发展相关动态信息,让群众主动参与防控,凝聚起全社会同心抗疫的共识。要面向群众加强宣传倡导,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要坚决避免层层加码,“一刀切”,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执行本实施意见要求,科学精准持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