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芜湖公共场所防疫倡议书
公共场所防疫倡议书
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
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指出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并做好个人防护,芜湖市出台《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公告》。为有效预防新冠,结合当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特点,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向广大公共场所发出三项倡议:
一、做个人健康有效防护的“守门员”:戴口罩、勤洗手、遮口鼻。
二、做经营场所环境消杀的“保洁员”:定期开展场所清洁消杀,勤通风。
三、做进场人员健康防护的“监督员”:及时提示进场人员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疫情防控,你我同心,衷心祝愿您平安健康、稳步经营、生意兴隆。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