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聘公告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递补。
八、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考前10天有境外和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的考生在考试前未完成医学观察或三天三检等相应健康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九、 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厦门市教育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1月)》
2.《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