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济南起步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核算。
2.笔试时间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条件。为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区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能力,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审核加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计算,未提交职业证书扫描件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加分名单在国科智兴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平台公示。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分别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国科智兴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平台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及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若无法提供网上申报的加分材料或提交的加分材料与申报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算,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加分后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A类岗位和B类岗位报考人员分别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确定。
(四)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工作由街道按照本《简章》要求和济南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2.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国科智兴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人员待遇和管理
1.考录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录用职务的基本工资发放。
2.本次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3.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应岗位招考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岗位。
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