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二)人员替补
因报考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报考信息不真实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拟录用人员先签订岗位承诺书后按各自报考类别,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在选岗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签订合同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以所在街道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五)使用管理
本次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六)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的相应类别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具体要求详见后期通知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居住地在济南市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前不要离开济南市。尚在外地的人员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济南市,以免耽误招考相关环节。
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济南市济阳区委组织部 0531—84232261
济南市济阳区民政局 0531—84238836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办理。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上级政策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岗位的招考计划。
2.本次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2071116 、0531—85065169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本次招考流程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4.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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